开设快递公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提交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适用)。
领取执照:
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私章等。
银行开户:
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其他手续:
包括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等。
审查与登记:
向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再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满足条件
有充足的注册资金;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必须有两个以上股东;
法定代表人不能是就职企业人员或者公务员。
请注意,这些步骤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工商和邮政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