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是 180天。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180天。
2.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3. 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需要完成认证,认证通过后需在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尽快进行认证,并在180天内完成抵扣,以避免影响税收管理监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是 180天。具体规定如下:
1.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180天。
2.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3. 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需要完成认证,认证通过后需在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建议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尽快进行认证,并在180天内完成抵扣,以避免影响税收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