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改一拆”政策,以下是可以不拆除的建筑物:
合法住宅:
农民的唯一住宅不得随意拆除,除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老宅:
农村的老宅,即年代久远的房屋,在没有严重违法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随意拆除。
一户多宅:
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一户多宅的情况不会被随意拆除。
农田改造:
对使用年限长、耕作条件差的农田进行改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量,不涉及拆除。
荒田改造:
对荒废土地进行开垦,鼓励农民在荒地上搞养殖、种果树等,不得随意将合法农业设施认定为违法建筑。
公路改造:
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需占用农民土地的,应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
D级房屋和旧公厕:
对农村的D级房屋(危房)和年代久远的公厕进行改造,而非拆除。
有证的宅基地房屋:
在《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属于农民的合法财产,不应随意拆除。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原则可能会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和最新的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在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政府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