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胎的产假规定如下:
正常产假为98天;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奖励假80天。
因此,综合以上规定,深圳二胎妈妈的总产假为98天(正常产假)加上15天(产前休假)加上15天(难产增加)再加上80天(奖励假),共计178天。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规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