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科目三考试有以下规则:
1. 考生最多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2. 每次预约考试包含两次考试机会。
3. 如果5次预约考试机会用完后,考生仍然不合格,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4. 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四)不限次数,直到通过为止。
因此,综合来看,科目三考试一共有最多10次考试机会。如果10次机会全部用完仍未通过,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并重新通过科目一到科目四的全部考试才能获得驾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科目三考试有以下规则:
1. 考生最多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2. 每次预约考试包含两次考试机会。
3. 如果5次预约考试机会用完后,考生仍然不合格,则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4. 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四)不限次数,直到通过为止。
因此,综合来看,科目三考试一共有最多10次考试机会。如果10次机会全部用完仍未通过,考生需要重新报名,并重新通过科目一到科目四的全部考试才能获得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