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Glare)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的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导致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眩光通常刺眼,因为视野内的亮度大幅超过眼睛所适应的水平,可能引起烦扰、不舒服或视力受损。
眩光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直射眩光:
由光源直接投入视野引起的眩光。
反射眩光:
由光线经物体光泽的表面反射后形成的眩光。
根据眩光对视觉功能的影响,眩光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适应性眩光:
当人从暗的地方到亮的地方后出现视力下降的情况,一般经过短暂的适应时间即可恢复。
不适应性眩光:
由于亮度分布不适应,视线范围内存在高亮的光源,从而引起视觉不适。这种不适应通常会导致人们下意识地通过视觉逃避的方式来避免视力损失。
失能性眩光:
在极端亮度对比的情况下,引起视觉功能完全丧失,例如在直视太阳或高亮度光源时。
眩光的避免方法包括:
限制光源亮度:
使用功率较小的光源,或采取间接照明方式以减少眩光。
调整环境光线:
例如,在漆黑的房子里看电视时点一盏小灯,以减少不适型眩光。
使用防眩光设备:
例如,佩戴偏振光眼镜来消除来自光滑物体表面的反光眩光。
眩光不仅影响观看,还可能对视力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应采取措施避免眩光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