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府部门中,党组书记和部长的职务级别通常是相同的,都是正部级。他们分别负责行政工作和党务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的权力和职责有所不同:
1. 部长通常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在本部门内具有最高的权威。
2. 党组书记则主要负责党务工作和组织内的政治决策,但不直接参与行政管理工作,没有最终决定权。
在一些情况下,部长和党组书记可能由同一人兼任,这时他们的职责可能会重叠。而在其他情况下,他们可能是两个不同的人,这时通常部长在行政事务上拥有更大的权力。
总结来说,如果部长和党组书记不是同一人,部长通常在行政事务上拥有更大的权力;如果他们是同一人,那么该人同时拥有行政和党务上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