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如下:
简易程序:
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
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的,判决书应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上诉期限: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从起诉到下达判决书的时间为三个月至六个月,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