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相关环保规定,以下类型的企业通常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
1. 贸易、咨询、服务类企业。
2. 新成立的企业,如果其性质不涉及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3. 企业进行改扩建项目,且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很小,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4. 特定行业,如喷墨印刷行业中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企业,电镀工艺中不使用喷粉、喷塑、浸塑、电泳工艺的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每年10吨以下的企业,以及仅涉及切割、焊接、组装工序的企业。
5. 对于一些特定项目,如河道采砂项目、烟草制造类项目等,根据名录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某些企业豁免了环评手续,如果企业有新改扩建项目或上市等需求,仍然可能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以证明其环保合规性。此外,环保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动,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