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机构通常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地方政府设置的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
如果遇到房产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投诉。同时,根据纠纷的性质,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公安局、物价部门等相关行政部门投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管理部门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