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则提交,否则可忽略);
5.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如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则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则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 当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