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如下:
商品住宅业主或非住宅业主
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到8%。
购房者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售房单位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开发商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维修基金,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购房款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具体比例由当地住房管理部门确定。
建议
具体的缴纳比例和金额需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因为不同省份和城市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当与售房单位签订维修基金缴交约定,明确缴纳比例和金额。
开发商和售房单位有义务明确告知购房者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和金额,并确保及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