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 AFS)通常指的是企业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些资产没有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等;
国库券、证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等;
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如国债回购、余额宝等;
货币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各种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工具;
可能包括保险产品,如个人寿险保单。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利息、股利或市价增值。这些资产的价值会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它们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