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即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按月支付:
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综上所述,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保障是其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和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及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