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
起诉状 :需提交由原告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如有代理人):
律师代理:授权委托书、律所函和律师证复印件。
近亲属代理:近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其他代理人:相应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证据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上诉案件:上诉状原件、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上诉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
强制执行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申请依据材料(如判决书原件、执行裁定书复印件等)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仲裁案件: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仲裁代理人相关材料、申请依据(如合同书复印件等)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婚姻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债务纠纷等特定案件:除通用材料外,还需根据案件类型提交特定证据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借款协议、借据等。
请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和法院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