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两种离婚方式的程序概述:
协议离婚
当事人申请:
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必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登记机关审查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确认双方离婚意愿的真实性、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登记和发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将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
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
法院在接到离婚诉讼后,首先进行调解。
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按撤诉处理;如果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判决: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从判决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以上概述了离婚的基本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