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即电费滞纳金。具体来说:
欠费之日起就有滞纳金。
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普通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其他用户根据不同类型,每日滞纳金计算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供电企业或查阅最新的法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即电费滞纳金。具体来说:
欠费之日起就有滞纳金。
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普通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其他用户根据不同类型,每日滞纳金计算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供电企业或查阅最新的法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