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属于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它受中央军委与国家公安部双重领导。具体来说:
武警部队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总部(简称武警总部)领导和管理,该总部成立于1983年4月,是武警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
武警部队包括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包括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部队在行政上隶属于国务院,但在军事上直接归属于中央军委的领导。
武警部队在地方层面,内卫部队受当地政府和上级武警领导机关领导,而边防部队、消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则归公安部门领导。
武警部队在执法活动中,应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