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者可能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看房评估
根据房屋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价值。
签署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需共同到场签署;
贷款合同。
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需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办理抵押权证
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借贷与放款
所有手续办理妥当后,放贷人将款项打入借款人账户。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还需提供原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卖方同意提前还款的确认函等。
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信用良好,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拥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请注意,具体手续可能因银行和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银行或贷款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