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来源应根据不同情况详细填写,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基本案件信息
涉嫌违法主体:包括个人或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涉案行为事实:简要描述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
案件来源类别
监督检查: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
投诉举报:来自公众或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
其他部门移送:其他执法机关或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
上级交办: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案件。
其他: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案件来源。
案源提供人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人员。
投诉人:提供投诉信息的个人或单位。
举报人:提供举报信息的个人或单位。
移送部门:将案件移送给办案机关的部门。
交办部门:将案件交办给办案机关的部门。
其他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提供案件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详细资料:对于信息量较大的情况,可以标注“详细资料后附”,以便办案人员进一步阅读。
示例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
时间:2024年9月1日
地点:XX市XX区
发现部门: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线索: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投诉举报
时间:2024年8月20日
提供人:消费者李女士
投诉内容:投诉某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其他部门移送
时间:2024年7月15日
移送部门:XX市知识产权局
案件内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涉及专利侵权。
建议
完整性:确保所有必要信息均详细填写,避免遗漏。
准确性:核实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涉及个人和单位的详细信息。
及时性:在案件发现或接到举报后尽快进行登记,确保案件处理的时效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确保案件来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案件处理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