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或婚后,一方或双方或一方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或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
公平原则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法院会尽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只属于夫妻一方的房产情况
婚前全款购房,房产归出资方所有。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在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夫妻共同房产情况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视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全款购房,产权证写双方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买房还贷,无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与,归子女个人所有。
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则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
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协商不成时的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归属,并分配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分割方式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法院的具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