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补考次数没有限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规定为准,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发布的公安部令第162号为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补考次数没有限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规定为准,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发布的公安部令第162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