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湖南省对于哺乳假的规定如下:
从2024年1月1日起,在湖南省内就业的女性职工,无论是在公共部门还是私营企业中工作,都将享受18周的带薪产假,并且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
对于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5月10日的数据,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