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补缴
身份证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工资发放明细表或银行流水。
社保补缴申请表(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知青身份证明等。
单位补缴
补缴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劳动合同复印件。
单位需起草一份补交申请,上面需要填写补交的原因、补交保险的类型、员工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还需加盖公章。
携带单位的公章,去当地的社保办事机构办理补交手续,在办理补交手续前还需要填写几份表格,工作人员会协助你进行填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况
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建议:
个人补缴:准备好所有个人资料,特别是工资发放明细表或银行流水,确保能够证明补缴期间的收入情况。
单位补缴:单位需特别注意补交申请的填写和公章的使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特殊情况下:对于不同用工形式和补缴历史遗留问题,提前准备好相关原始资料,并按照当地社保机构的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