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 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法官的主要职责包括:
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独任审判:
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合法权益。
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
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确保法律公正执行。
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在庭审中,法官的基本职责首先是查清案件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同时,法官应当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