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限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对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可能有特别规定,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
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
例如,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