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两张免冠照片(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5. 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
6. 如有特殊情况,如离异或丧偶已怀孕,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等相关材料;
7. 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需提供小孩出生证或收养证;
8. 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的婚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
9.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或街道办事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