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代理,也称为复代理或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在必要时将代理权转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会选定一个或多个第三人(复代理人)来代替自己行使代理权,而复代理人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目的:
转代理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权限:
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同意:
转委托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由被代理人追认。
法律后果:
复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转代理在法律上允许,但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