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动。在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了9个省,分别是:
1. 辽宁省
2. 安东省
3. 辽北省
4. 吉林省
5. 松江省
6. 合江省
7. 黑龙江省
8. 嫩江省
9. 兴安省
这些省份构成了当时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告诉我
民国时期东北地区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动。在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了9个省,分别是:
1. 辽宁省
2. 安东省
3. 辽北省
4. 吉林省
5. 松江省
6. 合江省
7. 黑龙江省
8. 嫩江省
9. 兴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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