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常指的是违反以下事项:
1. 重大问题决策
2. 重要干部任免
3. 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4. 大额度资金使用
处理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通常包括:
责任追究: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
处分措施:可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或撤职等。
经济责任:违规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他处理:可能包括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特殊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且事后未报告,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造成的后果以及责任人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