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交纳应遵循以下标准和程序:
党费交纳标准
工资收入计算基数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其他收入计算基数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含津补贴。
学生党员,本科生每月交纳党费0.2元;在校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党费交纳程序
交纳方式
党员应在每月的固定时间将党费存入所在党组织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交纳现金。
特殊情况处理
党员如果无法按时交纳党费,应提前向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尽快补交。
党员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将被视为自动脱党,所在党组织应按程序处理。
党费扣除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党员如果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应在党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注意事项
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应由党员本人把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支部,由党员本人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
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