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为解决村级债务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债务
摸清底数,核实2005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债权和债务。
严格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债务进行认真审核。
明确责任,根据债务形成原因,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分类处理,区分乡镇和村级债务性质,采取针对性措施。
严格执行政策,制止新债务
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设置警戒线,禁止擅自举债。
化解措施和方法
完善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的奖补政策,实行以奖代补机制。
盘活资产、招商引资等方式提升村级“造血”功能。
债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开债务情况。
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村级组织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由报账员管理。
定期清查核实债权债务,及时调整变更数目。
加大债务清收力度,制定债务偿还计划。
加强村务管理
精简人员,压缩开支,严格按照村级定额补贴标准控制支出。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
组织领导
成立防范化解村级债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
总结验收建章立制
各村上报阶段性化债成果,进行总结验收。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并确保村级债务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