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退学后,档案的去向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户籍地人才中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退学学生的档案会被退回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学校学籍科:
如果退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档案可能会暂时由学校教务处的学籍科保管,但通常在2年择业期过后,档案会被退回户籍地人才中心。
街道办事处或就业人事服务局:
在某些情况下,档案可能会发还学生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就业人事服务局。
学生个人保管:
尽管不推荐,但理论上退学学生的档案可能交给学生个人保管,不过这种情况下的保管期限不应超过2年,以避免档案变成“死档”。
保留在大学:
如果学校未办理档案派遣,档案可能会留在学校。
在处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密封且未被私自打开,并且注意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档案转移至合适的保管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