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
1.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的一般信息系统。
2.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适用于县级其他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一般信息系统。
3.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
4.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5. 第五级:未在参考信息中详细描述,通常为最高等级,对应最严格的安全保护要求。
不同等级的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损害程度逐渐加重,相应的保护要求和监管力度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