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确实具有法律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劳动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前提下,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据补充协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请注意,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应与原合同条款相冲突,并且在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在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的变更将不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确实具有法律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作为对原劳动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的前提下,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据补充协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请注意,补充协议的内容不应与原合同条款相冲突,并且在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在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的变更将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