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限额或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定,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规定。
恶意透支的特征通常包括:
超出透支限额:
持卡人透支的金额超过了信用卡账户余额或银行允许的限额。
超期未还:
持卡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偿还透支的本金和利息,并且继续透支。
未经授权:
透支人在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未取得发卡行的授权,可能涉及逃避授权、伪造授权或骗取授权等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
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银行资金的意图。
恶意透支可能导致持卡人面临刑事责任,根据透支金额的大小和其他相关情节,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