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气象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灾害性天气
到当地气象局咨询,提供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确认是否达到灾害性天气的标准。
准备材料
个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填写申请表
个人:填写《天气实况信息申请表》。
单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可能需要盖公章。
提交申请
可以通过气象局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
气象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气象证明。
领取气象证明
可以到气象局领取,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