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的抵押形式,其核心特点在于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但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仍保留对这些财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
具体来说,浮动抵押有以下几个要点:
担保范围:
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作为担保。这些财产可以是现有的,也可以是将来可能取得的。
处分权:
在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之前,抵押人可以继续正常经营这些财产,包括使用、出租、出售等。
实现抵押权: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浮动抵押在我国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该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国际起源:
浮动抵押的概念来源于英国衡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展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抵押制度,现在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这种抵押方式允许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自由处分抵押财产,但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保障,确保在债务不履行时能够优先获得偿付。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设定浮动抵押需要仔细评估抵押人的财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并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和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