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享有以下自由:
言论自由:
包括发表意见、出版作品、进行讨论等。
出版自由:
包括编辑、印刷、发行和阅读出版物。
集会自由:
包括组织、参加和平的集会活动。
结社自由:
包括成立和加入各种社会组织。
游行示威自由:
包括组织、参加和平的游行和示威活动。
宗教信仰自由:
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
包括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和搜查。
人格尊严:
包括不受侮辱和诽谤。
住宅不受侵犯:
包括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包括保护公民的通信不受非法监听和截取。
文化权利与自由:
包括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这些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行使这些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