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因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
重婚:
已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而进行的结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结婚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无效婚姻的情形,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以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
已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而进行的结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结婚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无效婚姻的情形,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以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