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标准。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加或减少。
具体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
实际损失:
违约金的数额通常应与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当。
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如果违约金数额与造成的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整。
惩罚性原则:
在某些情况下,违约金可能包含惩罚性成分,以体现对违约行为的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和比例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的协商结果来确定,并且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