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您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居住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房产证
居住证
物业、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
缴费证明
水电费、物业费、网络费等账单,显示连续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取暖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的缴费凭证
工作证明
劳动合同
工资条
社保证明
纳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其他证明
银行流水记录
子女就学证明
医疗记录
交通违章记录等,包含居住地址信息
官方证明
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出具的居住登记信息
确保所有文件均加盖公章,并注明居住时间超过一年,以及起诉时仍居住于该地。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帮助证明您在该地区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