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要求,一般为2-6张)
如果是智力或精神类残疾人证,或未成年人申请,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阶段
县级残联或政务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人员会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进行核对
残疾评定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公示与审核
对于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申请人,县级残联会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领取残疾人证
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邮寄到指定地点或由工作人员发放给申请人
注意事项:
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进行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如申请人行动不便,可以联系当地残联申请上门服务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若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残联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