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一种工时制度,它允许用人单位以周、月、季、年等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而不是遵循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这种制度适用于那些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职工。在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或某一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常规的工作时间限制,但整个周期内的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需要得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批准,并且必须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此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工资支付应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