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再审期间通常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
1.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 如果再审程序终结,或者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决、裁定,那么中止执行的情形会消失,并自动恢复执行。
3.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也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司法解释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