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车牌号可以保留两年。车主需要在办理报废手续后的两年内,向车辆管理所提出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原号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 车主拥有原机动车超过3年;
3.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4. 同一行政辖区的车辆。
如果车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使用原号牌的申请,车辆管理所将会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
根据最新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车牌号可以保留两年。车主需要在办理报废手续后的两年内,向车辆管理所提出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原号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 车主拥有原机动车超过3年;
3.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4. 同一行政辖区的车辆。
如果车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使用原号牌的申请,车辆管理所将会收回该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