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受伤,扣车的期限通常有以下规定:
1. 检验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和鉴定的完成期限,这个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0日。
2. 扣留期限: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期限不应超过30日。如果案情复杂或重大,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最长不超过60日。
3. 通知取车:自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4. 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对检验或鉴定结果有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则扣车时限可能会延长一倍。
综合以上信息,交通事故中因人伤扣车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90日,具体天数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验鉴定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