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源配置职能
通过财政手段,如提供公共产品、投资基础设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调节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资源配置,体现在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高低上。
调节不同地区间的资源配置,通过税收、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体制中的转移支出等手段和政策实现。
收入分配职能
通过税收、转移性支出等手段,调节企业利润水平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实现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
规范工资制度,确保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加强税收调节作用,用好转移支出。
经济稳定职能
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
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调节经济运行,消除经济中的过大波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稳定增长。
其他职能
预算管理:负责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税收管理:制定税收政策,征收各种税收,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
国库管理:管理国家财政资金的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监管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金融监管:参与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国际财经合作:与其他国家的财政部门进行交流和合作,参与国际经济政策的制定。
经济分析预测: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预测,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
公共债务管理:管理国家的公共债务,确保债务的可持续性。
财政职能的应用旨在实现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通过上述职能的履行,财政能够在市场失灵时进行干预,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