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肇事者无力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时,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查封拍卖肇事车辆
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者的车辆进行查封拍卖,将肇事者的资产转化为赔偿金,从而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申请债权凭证
如果肇事者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这意味着只要肇事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者都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受害者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为赔偿,然后再向肇事者追求索赔。保险公司有义务先行垫付维修费,然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
申请强制执行
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要求肇事者所在单位或所有人垫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赔偿
受害者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赔偿,以缓解因肇事者无力赔偿而带来的经济压力。
与肇事者协商分期还款或减免赔偿
肇事者可以与受害者协商分期还款或减免赔偿,以减轻受害者的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受害者有多种途径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即使在肇事者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和社会资源来获得应有的赔偿。建议受害者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