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通常不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律师费用遵循“自负原则”,即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用。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败诉方可能会被判决承担胜诉一方的律师费用,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律援助案件;
2. 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等案件;
3. 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案件;
4. 不正当竞争案件;
5.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6.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情况。
法院在决定是否判决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时,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